关于做好2011年度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党委、高新区教育党委、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党组织、市民办教育党委,各指导组:
根据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按照《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方案》(长教党〔2010〕18号)的要求,请各单位做好2011年度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的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准确把握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在认真总结2010年公开承诺工作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要围绕“创一流工作业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新的公开承诺中体现出不同年度、不同岗位的特点,承诺内容要具体,可操作,做到围绕中心、立足本职、融入日常、重在事实。
二、严格按照公开承诺工作的方法步骤进行。要结合去年公开承诺的践诺情况开展自查,制定或完善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审核下级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公开承诺,将承诺广为告知,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领导,积极创新。各地教育部门和各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认识做好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具体指导,力求全面覆盖,不留盲点。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新做法。各指导组要加强对联系点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2011年公开承诺原则上要在3月15日前完成。要认真填写好《党组织公开承诺书》、《党员公开承诺书》(参考式样见附件)。市教育局党委所属基层单位党组织的公开承诺书,请于3月15日前,交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专题网站,对所属基层单位党组织的承诺事项进行公开发布。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要通过专题网站将党组织、党员的承诺事项进行公开发布。
附件1、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参考式样)
附件2、党员公开承诺书(参考式样)
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1年3月2日
附件1:
年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参考式样)
|
党组织名称
|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盖章)
年 月 日
|
|
上一级
党组织
审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
|
注:承诺书一式三份,本组织存一份,上一级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附件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参考式样)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
职务或职业
|
|
入党时间
|
|
|
所在党支部
|
|
|
公开承
诺事项
|
(签名)
年 月 日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注: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